关于恢复我省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4 编辑整理:河北自考网 【字体: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恢复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公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转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转出办理时间:5月15日-22日(工作日);

转入办理时间:5月15日-6月15日(工作日)。

二、办理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转出省和转入省准考证(号)现场办理转考手续,不得代办。

办理地点:河北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咨询电话:0311-66635330。

三、转入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6月24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http://zk.hebeea.edu.cn)的“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转入成绩。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请考生办理业务时积极配合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的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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