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考试日期及时间

   河北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考公告为准。
2022年河北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考试时间
4月16日-17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10月22日-23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022年河北自考停考专业目录表

序号 专 业名 称 专 业代 码 停止新生注册时间 停止所有专业课程考试时间 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时间
1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 050309 2019年起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下半年
2 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 050410 2019年起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下半年
3 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 060102 2019年起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下半年
4 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 020282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5 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 020314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6 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050113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7 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 050206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8 冶金工程(专科) 080202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9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020205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10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082215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11 机车车辆(专科) 081706 2018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2021年6月30日

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县(市、区)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河北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参加考试,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参加考试;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具体考场安排可以登录河北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2.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

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可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考点(该考点必须经省自考办批准)参加考试,具体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

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河北自考便捷服务

河北自考考生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