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学考试毕业证申请入口及步骤

1、考生在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公布的受理毕业申请时间内,持相关毕业申请办理材料,到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进行材料验审。

2、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初审通过后,考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并仔细核对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与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打印的考籍表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3、考生领取《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领取毕业证书前将填写好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院校自考办。

河北自考毕业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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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符合规定;

4.符合转考规定。

办理范围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及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考生

河北自考毕业申报时间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申请毕业。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本人网上申请(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
申请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00--22:0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7月7日(8:30--11:3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和11月26日(8:30--11:30)。
第四步:查看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
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公布时间:上半年7月12日17:00,下半年12月1日17:00。
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复议:考生向市自考办提起申请。
第五步:查看毕业审定结果。
公布时间(考生应及时查询):上半年8月15日17:00,下半年次年1月6日17:00。
毕业结果复核时间:上半年8月15日后5个工作日内,下半年次年1月6日后5个工作日内。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自考办提起申请,逾期不预申请。

河北自考毕业申办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并办理毕业业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特此说明。
2.申请毕业业务必须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4.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阅读并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5.上半年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申请自考专本同时毕业考生除外)的考生请注意,提供的原学历证书其毕业时间及在学信电子注册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不符合要求的请于下次申请毕业。
6.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上半年应在7月30日后,下半年应在12月30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网上申请毕业时,在线查验“前置学历”后向考生反馈结果。考生应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在受理时一并提交。考生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将在毕业审定期间审批,凡提供伪造材料、材料有涂改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本次不予毕业。
一、在线认定通过的“前置学历”
办理毕业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复印件一份。
二、在线未通过认定的“前置学历”
办理业务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可通过“学信网”查询。 以上证明材料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三、“前置学历”证书遗失
需提交“前置学历”证书原件的考生,如“前置学历”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交《学历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
考生使用同一准考证号报考多个自学考试专业,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由考生提交申请,经市自考办初审并造册上报,经省自考办审批通过后方可毕业。

河北自考领取毕业证时间

考生上交毕业资料后,经区、市、省三级考办和主考院校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生信息校对单(上半年办证的8月份,下半年办证的次年2月份)到所在区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件(具体时间见区招考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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