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幼儿园课程》基础题(5)

发布日期:2021-08-31 编辑整理:河北自考网 【字体:
自学考试《幼儿园课程》基础题(5)
 
  名词解释
 
  1.课程——课程的本质就是教育工作者根据社会发展和学习者个人成长的需要,在一定的教育理论指导下,为促进学习者有效地学习或实现可期望的身心发展而计划、选择和组织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在各种教育机构中,课程是由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活动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评价构成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体系。
 
  2.幼儿园课程——幼儿园课程是教育工作者为了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而计划的,在幼儿园的教育情景中组织和实施的,以幼儿为主体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的总和。
 
  3.显性课程——显性课程又被称作“正规课程”,是指学校按计划开设的、由专门的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课程。
 
  4.隐性课程——隐性课程又称为“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无形课程”、“自发课程”等。它是在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给学生的课程,具体来说,隐性课程指的是那些在学校政策和课程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却实实在在构成了学生在学校学习经验中常规、有效部分的教育内容和结果。
 
  5.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是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某种学习活动的具体的行为变化的表现和阶段性、特殊性的学习结果。
 
  6.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肯定是在学习者还没有掌握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人类的科学和文化之中的,能供儿童学习,而且对儿童的发展有意义、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素材,它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7.课程实施——人们一般认为,课程实施就是将静态的课程方案转化为动态的课程实践的过程,即是将设计好的课程方案付诸于实践的过程。
 
  8. 课程评价——课程评价就是对某种教育机构中的课程所具有的价值进行鉴定或评判的活动。
 
  9.项目活动——项目活动是根据儿童的生活经验和兴趣确定活动的主题,并以该主题为中心加以扩散,编制主题网络,将概念予以分化、放大,让儿童通过自己的学习,探索概念的内涵。
 
  10.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

  1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某一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它是特定的教育机构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身的性质和任务,针对所培养的对象所设定的,经过若干期限的教育之后应有的身心发展状态。
 
  12.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某一教育机构的培养目标。它是特定的教育机构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身的性质和任务,针对所培养的对象所设定的,经过若干期限的教育之后应有的身心发展状态。
 
  13.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目标和学生学的目标,是教学
 
  14.行为目标——行为目标是关注儿童在学习中的行为变化,将儿童在学习活动中的具体的行为表现作为描述重点的目标。
 
  15.诊断性评价——它是指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为使其计划更有效地实施而进行的预测性评价,其目的在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教育计划或解决问题搜集资料、做好准备。
 
  16.形成性评价——它是指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评价活动本身的效果,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情况,以便及时地获取反馈信息,适时调节控制,以缩小工作过程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评价研究工作进程,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工作
 
  17.表现性目标——表现性目标(Expressive objectives)是指课程设计者将课程的重点放在学习活动造成的儿童身心整体变化上,将课程引起的儿童身心变化作为描述的重点。
 
  18预成性目标——所谓预成性目标是指课程设计者在教育活动展开之前为儿童的学习活动设想和提出、规定的目标。
 
  19.生成性目标——生成性目标是在教育过程中生成的课程目标,即不是由外部事先规定的目标,而是强调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相应的目标。
 
  20幼儿园课程内容——幼儿园的课程内容是根据幼儿园的课程目标和相应的学习经验选择和蕴含在幼儿各种活动中的基本态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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