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招生 学习中心
您当前位置:河北自考网 > 串讲笔记> 正文

自考公司法考点: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河北自考网
  A、两者诉的目的不同;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
  B、两者在诉讼时原告地位有所不同:直接诉讼中,股东享有形式上和实际上的诉权;而派生诉讼股东只享有形式上的诉权,而实际上的诉权是公司所有;
  C、两者诉的被告范围不同,被告是否包括公司外第三人。

本文标签:河北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区别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hezkw.com/

本文地址:http://www.hezkw.com/cj/10124.html


小编提示:添加【河北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河北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河北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河北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河北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河北自考便捷服务

自考交流群

扫码进群
与更多考生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