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招生 学习中心

考试日期及时间

   河北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报考公告为准。
河北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考试时间
4月12日-13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10月25日-26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河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理论课程考试 报考简章查询 上年10月中旬 4月中旬 互联网现场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报考简章”查询;报考点、考点张贴。
网上注册、报考、支付 1月5日-10日8:00-22:00 6月10日-15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 “理论课程报考”入口。
考生信息修改申请 1月5日-10日9:00-11:3014:00-17:00 6月10日-15日9:00-11:3014:00-17:0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考试通知单打印 考前1周周五17:3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理论课考试通知单”查询、打印。
考试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查询。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河北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报名时间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实践环节考试 网上报考 上年11月26日-30日8:00-22:00 5月26日-30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实践环节报考”入口。报考完成后链接到主考学校网站,按学校要求支付。
考试 由主考学校确定并公布
成绩公布 以当次“报考简章”公布为准,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当次成绩查询”。

河北自考免考办理时间安排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免考 网上注册、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1.仅限我省在籍考生申请免考(在籍考生即在我省已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合格成绩的考生)。 2.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 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 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3月7日 9:00-11:30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9月7日 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网上支付 3月1日-7日8:00-22:00 9月1日-7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进入“申请免考入口”支付。 支付成功后,免考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费。
审核结果 发布 4月6日 17:00 10月10日 17: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查询”查询。
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自审核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免考课程 成绩发布 5月10日 17:00 11月10日 17: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河北自考成绩合并办理时间安排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合并成绩 网上申请 3月1日-6日8:00-22:00 9月1日-6日8:00-22: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中“合并成绩入口”完成申请。
合并成绩发布 5月10日 17:00 11月18日 17:00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河北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安排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转考 转出申请 3月1日-10日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10日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现场 考生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转入申请 3月1日-31日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9月1日-30日 (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转入成绩发布 5月10日 17:00 11月18日 17: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成绩查询”中的“合格成绩查询”。

河北自考毕业申请办理时间安排

业务 项目内容 上半年 下半年 办理方式 备注
毕业 网上注册、申请 7月1日-6日8:00-22:00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互联网 未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本人先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考籍档案的注册(身份证、图像等信息的验证),再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 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进入“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 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11月26日9:00-11:30 现场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
毕业电子比对 结果发布 7月12日 17:00 12月2日 17: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查询。
毕业电子比对 结果复议 考生如有疑义,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申请复议。
毕业审定 结果发布 8月15日 17:00 次年1月6日 17:00 互联网 登录zk.hebeea.edu.cn网站“查询中心”,点击“毕业审定结果”查询。
毕业审定 结果复核 考生本人于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

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县(市、区)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河北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参加考试,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参加考试;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具体考场安排可以登录河北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2.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

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河北自考便捷服务

河北自考考生交流群